还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亲朋好友聚会和商务宴请多了起来这时候免不了小酌几杯一些号称“特供酒”“专供酒”的高价酒也进入大家的视野动辄成千上万元一瓶的“特供酒”真是高品质白酒?假的!“特供酒”,全是“特假酒”!都是打着幌子欺骗消费者日前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市民理性购买“特供酒”酒类生产经营者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禁止采购和经营来路不明、资质不全、没有质量安全保障的酒类产品,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那这“特供酒”到底从何而来?又为什么不能喝呢?01啥是“特供酒”?“特供酒”是指在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含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市面上的“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都属于违法商品。市面上的“特供酒”从何而来?02市面上的“特供酒”往往是不法商家将来源不明、成本低廉的白酒通过炒作包装宣传,提高自身产品定位来牟取超额经济利益,而且不仅价格虚高,还可能损害饮酒人的身体,让消费者既损失金钱又损失健康。03“特供酒”=“特殊待遇”?当然不是!通过打造人设、搞“神秘感”、故弄玄虚,诸如声称有“特殊渠道”,这类产品往往在外包装“碰瓷”名优产品,打着酒企大集团旗号,吸引消费者眼球,我们要保持头脑清醒,注意甄别。今年3月份起国家市场监管就开始了为期一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并印发 《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从六方面严禁制售“特供酒”①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②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③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④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⑤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非法制售“特供酒”涉嫌违反哪些法律法规呢?01.《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02.《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0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04.《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05.《刑法》【第140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切记!没有“特供酒”任何形式销售的“特供酒”都是假酒请广大市民拒绝购买、饮用发现不法商贩违法销售“特供酒”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举报来源:唐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央视新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